武汉领证要求(户籍问题+条件+资料)
一、户籍情况
双方都不是武汉户口的,则需要提供一方当事人居住证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二、具体条件要求如下:
1、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,男不得早于22周岁,女不得早于20周岁;
2、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;
3、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;
4、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;
5、一方当事人为常住户口所在地、或者经常居住地在武汉市的内地居民;
6、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,不得委托他人代理;
7、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,必须是合法、完整、真实、有效。
三、结婚登记所需证件要求如下:
1、婚姻状况为未婚的,提供本人身份证(正面、反面),户口簿首页 、户口簿本人页(集体户口提供有单位盖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卡片 );
2、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。
3、双方都不是武汉户口,则需要提供一方当事人居住证。
4、部分情形还需提交:
① 婚姻状况为离婚的,还需提供“离婚证书”(网上能查到的,可不提供),或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 (人民法院判决书)。一审判决书需附生效证明;
② 婚姻状况为丧偶的,还需提供配偶“死亡证明”;
③ 预约补领婚姻证的,还需提供“婚姻档案 ”(网上能查到的,可不提供),或“婚姻登记相关证明材料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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