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已立秋一周有余,但高温未减,集中执行行动仍在持续发力。8月17日,光山县法院开展了第十六次“豫剑执行”集中执行行动。
清晨6时,全体执行干警集结完毕,蓄势待发。该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管余晶作动员讲话,要求各执行干警加大执行力度,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,切实提升执行质效。
在该院执行局局长陈梦扬的指挥下,20名执行干警按照预定的方案和路线,紧锣密鼓奔赴执行一线。
鲁某与范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双方原是同事关系,由于范某借钱一直未偿还,鲁某将其诉至法院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范某,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,但范某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。在今天的执行行动中,执行干警将范某拘传至法院,再次耐心地向其释法说理。最终,范某当场偿还了四万元,并与鲁某达成和解,约定剩余款项月底偿还。
刘某与王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,刘某在王某的工地务工,但结算时王某未及时支付报酬,经诉前调解,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。由于王某一直未主动履行偿还义务,案件进入执行程序。执行干警多次与王某联系,王某以在外务工为由逃避执行,通过全国执行流程系统“总对总”网络查控,未查到王某名下的财产,多次摸排布控,均未发现王某的踪迹。本次行动中,执行干警将偷偷回家的王某拘传到院,敦促其当场偿还了全部款项,案件得以执结。
此次集中行动共拘传7人,拘留1人,执结案件8件,部分履行9件,执行到位金额37.34万元。
下一步,光山县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,灵活采取执行措施,不断打击失信行为,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确保做到集中执行有“速度”,执行举措有“力度”,保障民生有“温度”,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,为深入推进平安光山建设,维护社会大局稳定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。(郝昱玮 吴宣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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